蠡園開發區派出所民警走進無錫太湖飯店有限公司

為進一步提升廣大群眾對網上虛假信息的鑒別、識別能力,降低網絡謠言給群眾生產生活造成的不良影響,2024年6月,蠡園開發區派出所民警前往無錫太湖飯店有限公司,開展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宣傳活動。


主題活動介紹 活動流程

01

民警采用面對面講解等方式,深入淺出地為職工闡述了網絡謠言的定義、類別、危害以及如何辨別網絡謠言等相關知識。

02

結合實際案例,講解了編造散布網絡謠言可能會承擔的民事責任、行政違法責任和刑事責任,以及網絡謠言對當事人及社會造成的危害,倡導廣大群眾牢記“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”,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,自覺規范個人網上言行,共同打造和諧清朗的網絡環境。

03

同時,民警還特別提醒大家要加強個人信息保護,防范網絡詐騙,要時刻保持警惕,不隨意泄露個人信息,遇到可疑情況要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。


宣傳照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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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法課堂

01、什么是“網絡謠言”?

網絡謠言是指通過網絡介質(例如微博、網站、論壇、聊天軟件等)傳播的沒有事實根據的傳聞、信息。謠言傳播具有突發性且流傳速度極快等特點,因此極易對正常的社會秩序造成不良影響。

02、如何甄別“網絡謠言”?

1.看消息來源。消息來源是否可信、權威、正規,例如官方媒體、政府機構、知名媒體等,如果是來路不清的小道消息,需要謹慎對待。

2.看消息的真實性。需要核實消息的真實性,是否有相關證據、數據、調查等支持。如果消息只是憑個人猜測或者主觀臆斷,需要多加思考。

3.看消息的邏輯性。消息是否合理、合情、合法,是否符合常理,如果消息不符合邏輯,需要仔細分析。不法分子常常利用和官方WiFi類似的名稱來迷惑使用者,進而誘導使用者連接手機或電腦。

03、需承擔的法律后果有哪些?

對于在網絡上編造、散布謠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,主要分為三種:

一、民事責任

法律規定,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。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、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。網絡造謠侵犯了公民的名譽權或法人的商譽,造謠者需要承擔停止侵害、恢復名譽、消除影響、賠禮道歉及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。

二、行政責任

網絡造謠,尚不構成犯罪的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的規定予以處罰。

1.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,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;情節較重的,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。

2.散布謠言,謊報險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,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;情節較輕的,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。

三、刑事責任

網絡造謠構成犯罪的,要追究刑事責任。其中可能觸犯《刑法》的罪名有很多,如誹謗罪,編造、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,尋釁滋事罪,煽動分裂國家罪,損害商業信譽、商品聲譽罪等。

警方提示網絡不是法外之地,為了吸引眼球、博取流量而編發虛假、造謠信息在網絡上傳播,輕則承擔侵權責任,重則罰款拘留,甚至涉嫌犯罪,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打擊。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履行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的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,共同構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網絡空間。